12月7日,西安市住建局發(fā)布通知,對限價商品房上市交易有關規(guī)定作出調整。限價商品房自購買合同網簽備案之日起5年內,不得上市交易、不得購買其它住房。網簽備案滿5年,可購買其它住房。網簽備案滿5年且取得《不動產權證書》上市交易的,按普通商品房交易相關規(guī)定辦理。網簽備案未滿5年,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的,經西安市住房保障部門批準,按照原購買價格并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回購,繼續(xù)作為限價商品房使用。
根據此前西安市限價商品住房退出相關政策,限價商品房在不動產權登記之日起5年后,按照普通商品房對待,即可以出租、出售、抵押和繼承,但出售后,不得再提出住房保障申請。
業(yè)內人士表示,通俗來說,按照過去西安的政策,如果一個購房者買了限價商品房,考慮到合同網簽備案到房產證辦理需要2年左右時間,那么其至少在7年內是無法買商品住房的。而按照現(xiàn)在的政策,其購房后等待5年,就可以認購商品住房。這樣就使得其轉讓限價房和新購商品房的自由度更大了。